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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Oct 31, 2023 22:58:27 GMT -5
几乎所有国家立法都规定了平等权利。芬兰于 1906 年首次赋予妇女投票权,美国于 1920 年也确立了这一权利。1929 年,厄瓜多尔成为第一个授予该资格的拉丁美洲国家,巴拉圭于 1961 年接受该资格,结束了这一进程。 美洲国家组织(OAS)是第一个对妇女政治平等感兴趣的区域组织,其决议和研究报告随后是联合国(UN)、经济理事会和社会理事会等其他组织的类似文件。 以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理事会。1975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ILO)决定实施一项行动计划,以促进职业妇女的平等待遇和机会。 此外,各国的劳动法也开始制定有关妇女平等的具体规则,特别是在工资方面。还有有关家庭主妇生育和退休 斯洛文尼亚移动数据库 保障的规定。 然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女权主义者认为,许多发达国家的议会仍在讨论这一目标,而不仅仅是规范上的形式上的平等,而是在妇女自身的自由中行使这种平等,并且在少数国家找到了有利的解决方案。我们特别指的是对儿童的权利、共同的父母权威、自由处置资产的权利和堕胎权等。 无论如何,正式承认男女平等是一项重要的立法进步。 这场争取平等、争取作为人的承认的斗争只是女性解放长征的一个阶段。今天,我们面临着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无法从正式的法律角度来分析或解决,以至于男女之间的差异在法律框架中得到解决,而男性统治只是在表面上消失。这种观点阻止我们通过接受形式上的平等来明确地阐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具体差异是如何在统治中实际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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